EPS應能顯示主電源電壓、逆變輸入直流電壓、輸出電壓、輸出電流,并應設主電源、充電(如有)、故障和應急狀態指示。
● 5.2條規定了逆變應急電源的產品性能和所具備的功能。從下述幾個方面規定了一般要求:
▲ 逆變應急電源的電路結構基本原理配置圖由國標附錄E給出。
▲ 在設備的標記方面,規定了在安裝、操作、運行及其控制、信號指示等相應的位置和設備的外表面應做好明顯的標記,并進行相應的說明。主要指器部件的代號、操作器件的指示、顯示裝置所顯示的數據、狀態等項目,以及其他諸如保護接地標志,輸入和輸出端的相序與極性等。包括指導安裝、操作、觀察及警示等標記。
▲ 對于產品說明書,應能正確指導購買者和使用、維修人員進行安裝、操作、維修、運輸及貯存,對于可能導致的危害英提出警示和預防措施。同時根據需要,可提供安裝說明書。
▲ 標準對保證設備運行狀態的主要信息提出了應具備的顯示要求,產品制造者應滿足上述基本的顯示功能。主要有主電源電壓、逆變輸入直流電壓、輸出電壓、輸出電流以及主電源、充電(內置充電器的逆變應急電源)、故障和應急狀態指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