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間直流電路電壓不低于額定值的情況下,應滿足下述規定:
a) 輸出電壓允差
在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EPS穩態運行,中間直流電路電壓不低于額定值時,輸出電壓允差不超過額定輸出電壓的±5%。
b) 輸出電壓不對稱
在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空載或平衡負載條件下,EPS三相輸出電壓的不對稱率應不超過5%。
c) 輸出頻率允差
在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EPS輸出頻率允差不超過額定輸出頻率的±1%。
d) 總諧波畸變率(電壓波形失真度)
在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EPS滿載時的總諧波畸變率(輸出電壓波形失真度)應不超過5%。
e) 三相負載不平衡度
允許的三相負載不平衡度為0~100%。最大一相與最小一相的負載基波電流方均根值之差不超過EPS額定電流的100%。
● 這里規定了逆變應急電源的基本電氣輸出特性參數,均是在逆變應急運行方式條件下的要求。
具體規定是:逆變應急電源的輸出電壓允差應在額定輸出電壓的±5%范圍內;輸出頻率允差應在額定輸出頻率的±1%范圍內;在空載或平衡負載條件下,逆變應急電源三相輸出電壓的不對稱率應不超過5%;滿載時的輸出電壓波形失真度(總諧波畸變率)應不超過5%;三相負載的不平衡度為0~100%,即最大一相的基波電流有效值達到額定值。最小一相的基波電流有效值允許為0,其差不超過額定輸出電流的10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