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率的測量
a) 在正常運行方式并達到穩定的額定輸入條件下,連接100%額定輸出功率的阻性負載,測量輸入和輸出功率。
b) 中間直流電路電壓不低于額定值時(若有蓄電池,應完成額定能量恢復過程),EPS處于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連接100%額定輸出功率的阻性負載,分別測量直流輸入電流、電壓和交流輸出功率。
按下述公式計算的效率應在供貨者規定的限值內:
η = (Po /Pi)×100%
式中:
η ——效率(%);
Po ——輸出功率;
Pi ——輸入功率。
● 該項測量的結果主要是考核逆變應急運行方式的效率。按照標準的規定,兩種運行方式的測量都要進行。
▲ 輸入在穩定的額定條件下,輸出端連接100%額定輸出功率的阻性負載,逆變應急電源處于正常運行方式狀態,測量輸入功率和輸出功率并做好記錄。按標準給出的公式,計算出相應的效率。
▲ 在確認中間直流電路電壓不低于額定值的條件下,以蓄電池(組)作為直流電源的設備,所配置的蓄電池(組)應完成能量恢復,且已充滿電的情況下,輸出端連接100%額定輸出功率的阻性負載,逆變應急電源處于逆變應急運行方式,分別測量直流輸入電流、直流輸入電壓和交流輸出功率并做好記錄。按標準給出的公式,計算出相應的效率。其結果應符合國標不超過10kW的逆變應急電源效率應不低于85%,額定輸出功率在10kW~100kW的逆變應急電源效率應不低于90%,額定輸出功率超過的100kW逆變應急電源效率應不低于9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