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查蓄電池(組)的額定電壓及分段情況,然后,在蓄電池(組)充滿電的條件下,啟動檢測裝置測量每段蓄電池(組)的電壓。
● 為了保證逆變應急電源配置的蓄電池(組)能夠滿足逆變應急供電的能力,標準規定其應當具備對蓄電池(組)進行檢測的功能。當串接的蓄電池(組)的額定電壓高于或等于12V時,要將該蓄電池(組)進行分段,每段可以由若干塊蓄電池組成,但每段蓄電池(組)串接的額定電壓不得高于12V當蓄電池(組)充滿電時,能夠對各段蓄電池(組)進行檢測,此時每段蓄電池(組)的額定電壓不得低于12V。檢查設備配置的蓄電池(組)的檢測功能時,首先要檢查的其額定電壓符合規定情況及其蓄電池(組)的分段情況,確認在確保符合要求時,啟動檢測裝置,測量每段蓄電池(組)的電壓,應符合上述規定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