濕熱試驗:按照GB/T 2423.9的規定,一般情況下,被試逆變應急電源在正常環境溫度下,處于無包裝、不通電、“準備使用”狀態,按照正常位置或其他規定的位置放入試驗箱或試驗室內。某些情況下,允許直接將試樣直接放入已經處于試驗條件下的試驗箱(室),但必須防止被試設備產生凝露。
先將試驗箱(室)的溫度以變化速率不超過1K/min升至規定的試驗嚴酷等級,即+40℃±2℃,此時被試設備不能產生凝露。然后在2h內將濕度調至規定的嚴酷等級,即93%±3%。試驗時被試設備不工作,試驗中不檢測。試驗時間應從規定的條件達到后算起,持續96h。試驗結束后,被試設備仍應留在試驗箱(室)內,首先在2h內降低相對濕度,再以不超過1K/min的變化速率恢復到室溫。此時,應檢測被試設備其電氣性能和外觀結構符合規定要求,工作應正常。